2025年中国电信水城分公司综合楼二装建设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中国电信水城分公司综合楼二装建设采购(项目编号:GZBBFA******0004******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报价******.98元,增值税税率:9%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82个日历日。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5年4月25******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1************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周祖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黔建安B(2022)******;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贵************。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1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取得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往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证1人、高处作业操作证1人、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以上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扫描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 ******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报价******.56元,增值税税率:9%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82个日历日。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5年4月25******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1************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卢大灿,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黔建安B(2019)******;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贵25220******。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1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取得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往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证1人、高处作业操作证1人、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以上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扫描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对以上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期: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泽众,******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梅老师,0851-******
******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