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土建工程-1和土建工程-2(项目编号:2025-YK01-G1141)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土建工程-1和土建工程-2施工,进行拟建场地清表、移栽树木和三通一平,进行************消防、电梯等房屋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为6364平方米,综合整治室外环境面积约15700平方米。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中标人按照约定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进行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
2.5.1根据招标人批准的地质勘察报告(如果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进行拟建场地清表、移栽树木和三通一平,进行************消防、电梯等房屋设备采购及安装,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2.5.2对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2.5.3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6其他:
2.6.1质量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2.6.2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1.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1.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甲级”(提供能信息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3.2.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2)若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不限,内容须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在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网站上无在建项目查询记录”),并对真实性负责)。
(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2.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押证上岗。
(3)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合同价23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或者已竣工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平方米;且项目经理实际履职时间应达到合同工期1/2(含)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工程业绩。
3.2.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2.5施工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3.2.6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7质量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3.3罚则
3.3.1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未及时履行劳务分包报备、专业分包审批手续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未落实质量检验检测制度,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内部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和验收不齐全或工程技术资料造假的,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存在下列情形的,责令改正,视情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①未按约定派遣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②未按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③EPC项目未严格控制投资,擅自提高预算、虚报预算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整改后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
④擅自停工造成不良影响;
⑤拒不配合军队审计、巡视;
⑥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⑦其他影响工程建设管理的。
3.3.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转包业务、提供虚假报告、施工图审查机构降低标准、虚假审查的,责令改正,视情处合同约定的服务费5%以上25%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即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至 ****** 报名登记。
6.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6.1.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逐页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
6.2.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人身份证);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以下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①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甲级”(提供能信息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 湖南省长沙市 (采购服务机构或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应随身携带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学校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联 系 人:范老师 吴老师
办公电话:0731-******
移动电话:******
邮 箱:jzcgs33@qq.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0731-******
采购中心:0731-******/******
传真:0731-******
邮箱:******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