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1059
项目编号: NXQC-ZC2025-021
项目名称:******体育局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前幼儿生活所需鸡蛋蔬菜粉条辅料等食材采购项目五至八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体育局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前幼儿生活所需鸡蛋蔬菜粉条辅料等食材采购项目五标段 |
五标段蔬菜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8612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体育局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前幼儿生活所需鸡蛋蔬菜粉条辅料等食材采购项目六标段 |
六标段蔬菜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21645.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体育局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前幼儿生活所需鸡蛋蔬菜粉条辅料等食材采购项目七标段 |
七标段辅料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85809.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体育局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前幼儿生活所需鸡蛋蔬菜粉条辅料等食材采购项目八标段 |
八标段粉条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4275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 事项的通知》执行。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 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 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查询供应******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09 19:00:00 至 2025-07-1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30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 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评标。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隆德县城关镇红崖村
联系方式: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大厦11楼1110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卜金兵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梅
电话: ******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