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2024年石马至墩塘口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丰县2024年石马至墩塘口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于******委员会评审,现将本项目施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排序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
总工
姓名
建造师证注册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职称/证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00
刘砚
渝************
渝交安B20G00463
赵汉丰
中级/******0741
对质量要求的响应
合格
对安全目标的响应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对工期的响应
5个月
业绩
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业绩不做要求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30日
本项目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不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不通过原因
1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四大员”未提供2025年7月份社保证明资料;投标函附录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信誉”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员的社保证明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信誉”承诺书。
5
拟派项目总工与上传项目总工资料不相符;拟派建造师未提供2025年7月份社保证明资料;“四大员”未提供2025年7月份社保证明资料。
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时间。
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相关要求提交的投诉书,不予受理。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部门: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丰县政府二楼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331500
举报时效为 2025年 8月 30日下午 17:00 前。
永丰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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