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地处浙江省嵊州市金庭镇,甬金高速公路 K59+117处,互通区范围:K58+560~K59+800,距离前方沙溪互通约16.1km,距离后方黄泽互通约11.1km。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A匝道上跨甬金高速,设置收费站一处,互通匝道与嵊张线平面交叉。主线改扩建采用两侧拼宽方案,单侧拼宽 8.25m,匝道桥上部结构除上跨甬金高速处采用钢箱梁,其余均采用现浇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U台或座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主线全长1.24公里,大桥686.8m/4座,中小桥96.08/3座,新建盖板涵5道,圆管涵5道,新建服务区收费站 1座,交安、绿化工程3377m。
1.2询价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12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米 | 190 | |
合计 | | 310 | |
说明:
1.上表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的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二、支付方式
结算支付:无预付款。每月15日供需双方按照送货单进行对账结算,结算完后10天内供方开据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需方收到发票后,60天内付至本次结算额的97%,剩余3%的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所供货物满6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支付。如遇不可抗力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延长,供应商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三、计量方式
1.以甲方工地实际验收签认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四、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年 09 月07日至2025年0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下载询价函。
五、报价单的递交
6.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10日8时 0分至2025 年09月 12 日17时0 分。报价******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中交三公局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韩银
电 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5年09月07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混凝土 C4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20 单位: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