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工程天然气改线段管道起点为东注采站西侧已建管道,终点为JK6-3井场,采用定向钻穿越的方式穿越两条沟渠;改线长度约439m;管线全部采用φ273×17.5,L360N无缝钢管,管材标准执行《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2023 PSL2级,设计压力17.0MPa,设计系数0.5;采用停输放空方式进行管道改线;改线段原输气管道无害化处理后注浆封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开展东注采站至JK6-3井场段占压民房改造工程防洪评价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配合甲方取得批复许可文件。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2.2 资质要求无2.3财务要求2.3.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3.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3.2.1 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4 信誉要求2.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2.4.3 响应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2.4.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2.4.5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2.4.6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2.5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管道或储气库工程防洪评价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2.6 人员要求2.6.1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管道或储气库防洪评价技术服务项目业绩。2.6.2 响应人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2)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3)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如作为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的报告等资料。2.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2.8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09-13 23:00: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09-09 14:39:19至2025-09-13 23: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5-09-13 23:00: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09-15 08:38:18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供应链系统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何邦玉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