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1.2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不含公示期内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施工资质:具备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运营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4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勘察任务不超过1家,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方);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登记。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或具备市政类或林业、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截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②截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类或林业、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但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须提供以上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