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街道江燕村,地块中心坐
******街道办
事处。地块四至范围:东至丽湖路(暂名),南至甬金高速,西至问越路,北至
南田路。地块规划面积为381128m2,地块后续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0804)和
和公园绿地(1401)。
调查地块内现状为农用地,地块内大部分区域种植经济性花木,如樟树、玉
兰等;小部分区域由村民种植自己食用的蔬菜、水果,包括南瓜、茄子等常见蔬
菜,以及桃子、李子等果树;地块内零星分布有蔬菜大棚和菱角地,蔬菜大棚主
要种植青菜、茄子等蔬菜;地块南侧区域有水塘分布;其余则为竹林及灌木等。
地块内无外来填土,未发现有固废填埋情况,无工业企业生产痕迹,现场土壤无
明显异味。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村庄,村庄位于调查地块西南角。农用地在
2010年之前主要种植水稻,2010年之后开始逐渐种植各类花木;2020年前后政
府对调查地块进行征收,但未对地块进行干预管理,仍由附近村民进行种植活动,
******居民区,无工业生产活
动及疑似污染源。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
环发〔2024〕47号文)规定,地块用地性质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5年4月,
******办事处委托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限公司开展了调查
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了解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历史
******居民区,无其他工业生产活动,无外来填土,无垃圾堆放,无
地下管道,经污染识别可知地块内无污染源,同时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中的第十五条
相关规定,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
为进一步查清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本次调查对地块33个点位(含1个对照点)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采样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快筛测试结果
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 第 一 类 用 地 筛 选 值 和 《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评 估 技 术 导 则 》
(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3、结论
综上所述,嵊州市浙江农商职院地块(暂名)内及周边区域均无污染源,调
查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可结束,地块后续满足教育用地(0804)和公园绿地(140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