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档案库房存储设备,档案库房环控设备,档案库房及文印室安防监控设备,档案库房自动灭火设备,档案库房智能一体化管控系统及配套硬件,碎纸机、光盘粉碎机、消磁机、手机屏蔽器、彩色激光一体机、办公电脑等配套设备,以及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
2.项目地点:太原市
3.控制价:8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效年检证明材料);
9.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或制造厂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申领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请务必用联系方式登记的邮箱发送,并电话告知联系人予以确认)